余压监控系统由余压探测器、余压控制器、余压监控器三部分组成。其主要用于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余压监测与控制。在最新《国家防烟排烟技术规范》中对楼梯间 /前室余压值有明确要求,即前室余压值要求控制在25~30Pa,楼梯间要求控制在40~50Pa。
因此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的建筑项目,就需要安装余压监控系统。通常公共建筑高度50m及以上、住宅建筑高度100m及以上,其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楼梯间前室余压探测器 的安装,蓝锐提醒您应符合下列条件:
1. 当独立前室或合用前室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系统;阳台或凹廊采用全敞开;并设有两个及以上不同朝向的可开启的外窗,且独立前室两个外窗面积分别不小于 2.0㎡,合用前室两个外窗面积分别不小于3.0㎡。
2. 当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及合用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口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系统;当机械加压送风口未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楼梯间处安装余压探测器)。
3. 封闭楼梯间应采用自然通风系统,不能满足自然通风条件的封闭楼梯间,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楼梯间处安装余压探测器) 。当地下,半地下建筑(室)的封闭楼梯间不与地上楼梯间共用且地下仅为一层时,可不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但首层应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1.2㎡的可开启外窗或直通室外的疏散门。
4. 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余压监控系统)的场所,楼梯间与前室处安装余压探测器时, 楼梯间应设有常开风口,前室应设置常闭风口;火灾发生时,应能在15s内联动开启常闭加压送风口和加压送风机;应开启该楼梯间的加压风机和着火层及其相邻上下层前室及合用前室的常闭送风口,同时开启加压送风机。
余压监控系统是在火灾时正压送风系统启动后,通过安装在消防电梯合用前室、前室及楼梯间的余压探测器对正压送风余压的进行实时监控,根据余压值向余压控制器下发泄压或加压指令,联动旁通阀的开启或关闭, 实现相应空间的余压控制,保证疏散通道的防火门能正常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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